宝鸡市凤翔区人民代表大会概况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02-01 | 浏览:2265次 ] |
凤翔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凤翔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凤翔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2年计划和预算;票决确定了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依法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凤翔区出席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人大机构
通知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5-11-25]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5-06-05]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民旁听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公告
[2025-03-19]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5-02-13]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025-02-13]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025-02-13]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025-02-13]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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